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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发布日期:2017-11-01   点击量:1330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鲁楚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小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伍小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较期初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621,645.01万元,较期初增长11.74%;负债总额674,570.85万元,较期初增长20.06%;股东权益总额947,074.17万元,较期初增长6.49%。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构成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金额为1,234.13万元,增长比例为376.39%,主要系公司期末持有的以套期保值方式核算的远期结售汇合约公允价值浮动盈利增加所致。

  注2: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金额为37,625.18万元,增长比例为33.50%,主要系公司本期销售规模进一步扩大相应期末应收票据余额增加所致。

  注3:应收利息:较期初减少金额为151.94万元,降低比例为100.00%,主要原因系公司期初的应收利息在本期收回。

  注4: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金额为27,243.80万元,增长比例为764.30%,主要原因系公司应收广东大洋电机的往来款增加。

  注5: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金额为29,632.29万元,降低比例为59.17%,主要原因系子公司武汉大洋电机新动力和上海电驱动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影响。

  注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金额为38,282.49万元,增长比例为90.13%,主要原因系公司持有的巴拉德股权报告期末股价上升相应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增加所致。

  注7:投资性房地产:较期初增加金额为5,388.21万元,增长比例为76.82%,主要原因系子公司上海电驱动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增加所致。

  注8:开发支出:较期初增加金额为5,698.02万元,增长比例为64.7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的部分研发项目进入开发阶段,其中部分开发支出符合资本化的条件,本期转入“开发支出”科目核算。

  注9: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加金额为1,531.10万元,增长比例为67.3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厂房及生产线改造等工程费用增加所致。

  注10: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金额为46,092.73万元,增长比例为42.60%,主要原因系公司随着产销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从银行取得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金额增加所致。

  注11: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金额为42,571.53万元,增长比例为38.15%,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销售规模进一步扩大相应采购规模加大及主要原材料价格上升以致采购金额增加,相应期末应付票据余额增加所致。

  注12: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金额为6,288.80万元,降低比例为63.27%,主要原因系期末应交增值税和应交企业所得税余额减少所致。

  注13:应付利息:较期初减少金额为761.89万元,降低比例为77.66%,主要原因系公司期初应付利息在本期已部分支付相应应付利息余额减少所致。

  注14: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金额为1,425.97万元,降低比例为63.71%,主要原因系公司期初重分类到其他流动负债的一年内到期的递延收益报告期内转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科目所致。

  注15:长期借款:较期初增加金额为39,000.00万元,增长比例为159.84%,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产销及投资规模扩大相应向银行取得的长期信用融资金额增加所致。

  注16:长期应付款:较期初增加金额为99.82万元,增长比例为97.09%,主要原因系子公司美国佩特来融资租赁的打印设备等款项增加所致。

  注17: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增加金额为33,382.45万元,增长比例为2974.10%,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大洋香港持有巴拉德的股份因期末股价上升相应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影响所致。

  注18:少数股东权益:较期初增加金额为17,511.56万元,增长比例为53.29%,主要原因系本期新设子公司中山大洋电机中盈制造有限公司少数股东先期注资导致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增加。

  2、报告期合并利润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7,423.93万元,同比增长26.66%,实现营业利润24,868.11万元,利润总额28,008.55万元,净利润22,201.2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316.1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29.35%、27.88%、30.68%、28.78%,主要影响因素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扩大产销规模,加强成本控制,提升生产效率,促使家电及家居电器电机及旋转电器业务板块的营业收入取得较大幅度的增长。

  (2)报告期内受国家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政策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重申等因素的影响,全国新能源(8.010, -0.10, -1.23%)汽车行业产销量不及预期,且产销结构发生变化,新能源商用车尤其是客车产销量同比下降,对公司新能源车辆动力总成系统业务开展造成较大影响,导致产能成本摊销加大,营业收入相应下降,利润有所下降。

  (3)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新能源车辆运营平台业务,营业收入稳步增长,但该业务处于市场推广阶段,推广费用、车辆折旧等成本的增加对本期的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4)受报告期内电机生产用的主要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影响,本期营业成本的增长幅度高于营业收入的增长,以致本期的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降低。

  单位:万元

  ■

  注1: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金额为122,924.67万元,增长比例为33.9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产销规模进一步扩大,以及电机生产用的主要原材料价格上升的影响相应营业成本增加所致。

  注2: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金额为1,684.20万元,增长比例为71.19%,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规模进一步扩大相应的税金及附加增加以及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期将车船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税金从“管理费用”科目调整到“税金及附加”核算。

  注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金额为7,012.34万元,增长比例为627.92%,主要原因系本期银行贷款利息增加以及人民币汇率升值相应的汇兑损失增加。

  注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金额为291.57万元,降低比例为99.20%,主要原因系公司期末持有的以套期保值方式核算的期铜及期铝合约浮动盈利金额减少所致。

  注5: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金额为2,835.62万元,增长比例为641.27%,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处置子公司广东大洋电机和联营公司春阳互联的股权相应取得的投资收益金额增加所致。

  注6: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金额为2,254.18万元,增长比例为100%,主要原因系本期因会计政策变更将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调整到“其他收益”项目列报所致。

  3、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

  注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金额为41,092.99万元,降低比例为112.84%,主要原因系本期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为主的国内销售规模增长较快相应收到的现金减少;另外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以致购买商品支付现金大幅增加。

  注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金额为173,492.84万元,增加幅度为87.63%,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公司支付收购上海电驱动100%股权支付款项较多所致。

  注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金额为118,208.89万元,降低比例为66.66%,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公司为收购上海电驱动股权而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取得的配套募集资金增加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无权益价格、权益数量的调整,激励对象累计行权484,450份,增加公司股本484,450股,公司总股本由2,369,545,774 股变更为2,370,030,224股。

  (2)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授出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961.185万份。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管尚未行权,亦无权益失效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摊销费用654.41万元,对公司业绩未造成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进展情况

  (1)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以及相关承诺的议案》。结合近期证券市场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现决定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规模和募集资金用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取消大洋电机新能源(中山)投资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运营平台投资项目,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 万元(含180,000.00 万元),具体发行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公司于2017年9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7】第1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此高度重视,遵照问询函的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自查,并于2017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对相关问题回复的公告。

  3、鉴于深圳市众行智运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的战略合作实施效果不明显,对于新能源巴士的推广数量及城市拓展的协同作用未达预期,公司管理层基于发展判断,本着产业基金投资项目必须服务于公司运营平台的发展理念,与基金管理人沟通后决定退出,不再持有深圳春阳互联新能源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份额。公司以实际出资6,000万元人民币作为对价转让所持有的深圳春阳互联新能源产业基金(有限合伙)约90.91%财产份额,相关工商变更工作已于2017年9月18日完成。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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